我国确立首批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

发布日期:2015-09-09 点击次数:230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6月10日召开的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项目启动会,公布了2015年度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入选机构和入选项目名单。
  在财政部支持下,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今年设立首批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共17个中医药国际合作专项,其中包括中国-美国中医药肿瘤合作中心、中国-马拉维青蒿素抗疟中心、中国-中东欧中医医疗培训中心等。首批项目支持范围涵盖在海外建立中医药中心、中医药服务贸易、中医药健康旅游、中医药国际标准化和中医药文化宣传等国际交流与合作重点领域,也涵盖了“一带一路”海外中医药中心建设、中医药健康服务业国际化建设、中医药文化国际传播、中医药产品国际市场标准化体系构建4个版块,覆盖23家单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副主任、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局长王国强指出,国际合作专项的建设和实施是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高度重视、审时度势、抓住机遇,把中医药工作主动纳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计生工作大局以及“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重要举措。
    王国强要求,各单位要顺应形势、增强信心,既要坚定对祖国医学的信心,又要认识到中医“走出去”依然困难重重,要保持清醒的头脑,有准备、有目的、有策略地走出去。要明确任务,抓紧实施,进一步完善方案,确立阶段性时间表。要务求成效,当好示范。要严格管理,创新模式,发挥市场的作用,激发各方积极性。要加强指导,统筹协调,各省市卫生计生委、中医局也要加大协同管理力度,使项目承担单位既有成就感,又有贡献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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