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支付新规出台 五大方面促改革

发布日期:2015-09-09 点击次数:216 字体显示:【大】  【中】  【小】

    今年6月1日起,国务院将取消绝大部分药品政府定价,完善药品采购机制,发挥医保控费作用。然而,就如何充分发挥医保的控费作用、医保支付标准等方面的内容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
   原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中国医疗保险研究会会长王东进在2015中国医药企业家年会上表示,本次药价改革将会同医保部门制定医保支付标准,预计将从五个方面进行着手。以下为王东进的演讲速记摘要:
  一,医保支付标准不是医保支付价格。医保是购买服务不是购买药品,医保机构也不能决定药品价格,药品价格只能通过市场的公平竞争来形成。
  二,医保支付标准制定必须具备药品价格分类改革和实际进行来进行总体规划,分级决策,分类实施,有序推进。比如,可以由国家层面制定医保支付标准的规则,省级主管部门根据规则制定实施办法,统筹地区根据医保经营收支平衡的原则制定具体的收费标准,这样既体现事权与财权相一致,又体现权利与责任相宜。
  三,要把医保支付标准与继续深化医保改革有机结合。实行总额预算管理的基础上采取按病种、单元、人头等制定结合的付费方式,健全优化协商谈判机制,形成合理的打包价,既体现有多少钱办理多少事的原则,又充分发挥医保的基础调节作用。
  四,医疗服务提供方,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药产品的生产企业都要主动适应改革的需要,扮演好市场主体角色,要由过去拼关系转变为拼产品质量。药品审批和评价要一致性评价。比如,仿制药和原创药差距很大,所以质量上不行关系再好也不能起作用。由过去研究潜规则转变为遵守市场规则,在市场竞争中凭借自身的优势、特色和效益,成为药价改革中市场竞争中的优胜的大赢家。
  五,充分发挥市场主体的能动作用,强化政府、社会组织和媒体对市场的依法监管,这既是确保药价改革顺利实施有序推进的必要条件,也是维护市场秩序、公平竞争的重要保障,任何时候都动摇不得、松懈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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